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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房管局开具“首套房”证明要50元,他们觉得已经减轻了群众的负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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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小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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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发表于2012/1/19只看楼主

    最近一个网友在网上对房管局提问:


    由于买房没钱,就想贷款。而银行要求出具“首套房证明”,于是我的母亲在扬州市房管局,请贵局相关部门出具“首套房证明”。
    昨天我看到了这张价值50元RMB的纸,内容很简单,就是查询界面的打印版,然后加盖了房管局的公章。工作人员收取了我妈妈50元人民币,并开具了一张盖有某信息公司公章、面额50元人民币的发票。
    我想咨询一下:一张盖了公章的纸要价50元,是物价局的定价还是房管局定价?或者某信息公司占用政府资源谋取私利?!
    题外话,我们都是工薪阶层,50元差不多是一天的工资啊。买首套房大多是不宽裕的,一份证明就要50元?!

房管局回答 :

   您好!
您缴纳的50元属于档案资料证明费。根据扬州市物价局(扬价工【2007】88号)文件规定,出具房屋等证明材料,每份50-100元(对个人)。为减轻群众负担,我局按照最低标准收取该项费用。
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,希望继续支持。

一张纸成本最多3毛钱,卖50元,物价局价格定低了,我们觉得起码也得定个200-500元,房管局还真是关心百姓呀,按照最低标准执行。

 

小红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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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 发表于2012/3/3 | 只看该作者[回到顶部] [回复此楼]
唉,这年头哪里有不吃羊的狼啊,他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,什么时候社会要是变成狼爱上羊,那就奇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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