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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夫妻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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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iwe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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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:2014/6/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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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发表于2014/8/21只看楼主
准夫妻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?

伍月的幸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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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子:61

注册时间:2012/11/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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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 发表于2014/8/21 | 只看该作者[回到顶部] [回复此楼]

可以写“准夫妻”二人的名字,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如无“借条”等其他证据,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,归双方共有,若出现离异,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。但如果购房后“准夫妻”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而是分手,那么“准婚房”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,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。

但对于父母的出资,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“准夫妻”双方结婚的目的,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,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。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,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。

 

明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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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 发表于2014/8/21 | 只看该作者[回到顶部] [回复此楼]
有的家庭选择用父母的名字买房,认为这样比较保险,毕竟恋人还没有结婚,万一分手了怎么办。但是写父母的名字,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。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,若双方离婚,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,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,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。

car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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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时间:2012/11/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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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 发表于2014/8/21 | 只看该作者[回到顶部] [回复此楼]

在由“准夫妻”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,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,很多恋人选择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。

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: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:其一,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,根据新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,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若出现离婚,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。

其二,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,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,如果双方未结婚,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,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。如果双方结婚,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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